集团公司荣获国资委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和中央企业2013-2015年第四任期经营业绩考核A级,同时荣获“业绩优秀企业”称号
2016年7月20日,国资委正式发布2015年度和2013-2015年任期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。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因经营业绩突出、较好地落实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,被评为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和中央企业2013-2015年第四任期经营业绩考核A级,同时荣获“业绩优秀企业”称号。
至此,集团公司已先后获得五次年度业绩考核A级,两次任期考核A级,两次任期 “业绩优秀企业”称号,一次任期“管理进步奖”。